1.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哪项国际公约奠定了碳交易市场的基础?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奠定了碳交易市场的基础。
碳交易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统称,在《京都协议书》要求减排的6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在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从而具备了商品属性。
2. 两个重要的人文公约是什么?
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载入史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诞生了两项重要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社会期望这两个公约能成为全人类保护环境的两“轴”。
每隔两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的196个缔约方会组织一场国际会议,简称COP(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逢十之年”的大会将为接下来的10年制定框架。2010年日本爱知县COP10共提出20个目标,但到2020年,公约秘书处发布的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以下简称《展望》)认为,20个“爱知目标”无一完全实现。
“过去十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总体来说仍在恶化。我们期望在下一个十年扭转这一趋势。”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薛达元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从1988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筹备开始,薛达元就一直代表中国参与相关的国际会议。
3. 1997年制定的生态环境公约是什么?
1997年制定的生态环境公约是《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议定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気候変动に関する国际连合枠组条约の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4. R12国家规定什么时候禁用?
R12国家规定2010年禁用。 氟里昂制冷剂大致分为3类。 一是氯氟烃类产品,简称CFC。主要包括R11、R12、R113、R114、R115、R500、R502等,由于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以及最大,被《蒙特利尔议定书》列为一类受控物质,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中被限定2010年淘汰。我国提前2007年淘汰。 二是氢氯氟烃类产品,简称HCFC。主要包括R22、R123、R141b、R142b等,臭氧层破坏系数仅仅是R11的百分之几,因此,目前HCFC类物质被视为CFC类物质的最重要的过渡性替代物质。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中被限定2040年淘汰。 三是氢氟烃类:简称HFC。主要包括R134A、R125、R32、R407C、R410A、R152等,臭氧层破坏系数为0,但是气候变暖潜能值很高。在《蒙特利尔议定书》没有规定其使用期限,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定性为温室气体。
5. 世界第一个温室气体排放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指联合国大会于1992年5月9日通过的一项公约。
同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
1994年3月21日,该公约生效。地球峰会上由150多个国家以及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签署。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终极目标是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在该水平上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不会发生。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该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机制。截至2016年6月,加入该公约的缔约国共有197个。
6. 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达成什么公约?
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指联合国大会于1992年5月9日通过的一项公约[1]。同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由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1994年3月21日,该公约生效。地球峰会上由150多个国家以及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签署。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终极目标是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在该水平上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不会发生。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该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机制。截至2016年6月,加入该公约的缔约国共有197个。[2]
7. 气候大会上说的双轨制和单轨制是什么?
1、单轨制:在《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包括其要素的绑定的法律协定,体现在国际贸易的关税中加以制约!
2、双轨制:就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作出决定,实行区分的原则。反对纳入贸易关税管理!